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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郝磊教授当选第一届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发布时间:2021-11-10

法学院消息(通讯员 王欣)近日,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委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国华对法官惩戒委员会组建情况进行说明。天津市惩戒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人选参加会议。会议表决推选市法学会副会长、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当选为第一届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郝磊代表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法官依法行使职权、强化对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制度机制创新,也是一项落实市委巡视整改,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

成立大会结束后,惩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试行)》。与会委员还对天津法官惩戒工作提出了中肯务实的意见建议,对于不断加强法官惩戒委员会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委员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天津市法官惩戒工作由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与全市各级法院分工负责,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对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审查意见,相关法院根据惩戒意见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作出相应处理。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检察官、法官代表15名委员组成。

照片由法学院提供

编辑: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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