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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探索精准化市场监管路径


发布时间:2022-04-02

近年来,各级各地政府持续加大营商环境治理力度,便捷高效的“一网通办”模式成为政府公共服务改革乃至营商环境的代名词。优良的营商环境不仅是通过迅捷的审批让企业快速进入市场,还需要进一步糅合后续精准的市场监管模式,让审批和监管前后衔接形成合力,成为相互约束又相互配合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稳定器。当前行政许可承诺制等快速市场准入政策,将部分事前审批的风险留给了事中事后监管环节,这就亟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在事中事后监管的准确性和覆盖面。

与此同时,新经济、新业态的迅猛发展为监管的精准性提出了另一重挑战。例如,野蛮生长了多年的网约车行业留下了化解非法存量、精准把握增量的监管难题。为了促进新行业合法健康发展、新业态企业规范经营,天津市委网信办和交通执法总队将新理念和新技术应用到网约车监管中,打造了网约车监管的“互联网+”模式,积极探索智能时代的精准执法。推动了“被动静态监管”向“主动动态监管”的转变,“局部分割监管”向“整体集约监管”的转变,“人工经验监管”向“智能运算监管”的转变。提高了执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而且加快了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

以网约车治理为代表的“互联网+监管”是当下政府探索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抓手。建设数字化、平台式政府,发挥“一网通管”的精准化和标准化效能,关键还要做好数据技术、体制机制和思维文化三方面工作。

一、数据技术层面

数据共享和技术应用是“互联网+监管”的关键。“互联网+”网约车监管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打破监管数据孤岛、数据烟囱,使监管数据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快监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的步伐,完善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实时更新基础库和主题库内容,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和数据共享,发挥协同监管、智慧监管、精准监管的作用。其次,数据质量直接关乎智能监管的成效,高质量的数据能有效提高监管的水平。数据产出的业务部门与数据管理的信息部门应加强合作,建立统一的流程接口规范和密切的协作机制,制定完善的监管数据开放共享规范,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及时比对和更新数据,做好监管数据的清洗工作。完善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提高数据汇聚的质量,让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数据共享利用。最后,技术治理是推动治理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方式,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来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引入企业领域的先进技术,紧盯目前尚未成熟但前景广阔、优势明显、使用价值高的技术。发挥高新技术在串联归集监管数据和强化执法手段上的作用,重视开发可匹配应用场景的新型技术。扩大前沿技术的使用范围,在监管领域加大引入科技要素、智能要素的力度,不仅仅局限于技术辅助监管,更重要的是实现智能、精准监管,发挥技术赋能的最大功效。

二、机制体制层面

智能监管要求终止部门间功能分割、信息堵塞的局面,打通监管数据的沟通渠道,加强部门间数据使用的协调,实现监管数据的共享利用,打造智能时代的精准监管。首先,破除数据壁垒的有效举措就是建立数据共享考核机制和数据应用创新奖励机制。将工作简报与政务绩效考核进一步融合,把监管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作为考核重点。对数据共享考核不合格的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进一步推动监管数据主动开放、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提高监管数据质量、促进监管数据应用,加强部门间数据使用的协调。其次,建立规范的数据联通会商机制,加强应用场景需求实时沟通,促使各部门进行主动的常态式沟通与合作。避免间接协商导致共享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的流失,实现部门与部门间的直接沟通,提高监管数据的质量,从而进一步深化合作层次、扩大合作范围,发挥合力监管的巨大优势。最后,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重新制定流程、创新运作机制,打破科层制的条块分割,以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驱动监管体系走向横向集成化与纵向扁平化,结束监管体系条块分割的局面,打造多跨协同的运作模式,建成整体性数字政府。

三、思维文化层面

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广大基层干部不断提高数字素养和数据应用能力。重视“数据+算法”在监管中的作用,做到积极学习、善于利用、充分应用。首先,应举办多种形式的数字素养培训会,加大数字素养思维和能力培训力度,实现公务人员从经验式思维向数字化思维革命性转化。其次,健全数字素养考核机制,将数字素养考核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激励公务员积极采集数据、清洗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开发数据,用数据决策、管理和创新,自觉提高数字素养。最后,鼓励数字技术应用,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浓厚的数字文化氛围。这是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监管挑战的重要路径,也是精细监管的必要前提。例如,在网约车监管中,津监管APP、实时信息查询、自动化取证等极大地提高了网约车监管的效率。将技术与执法深度融合,对实际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效推动了传统执法向智能执法转变。此外,加大简政放权后动态监管力度提升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管力量弱、协作程度低、产生效果微等问题显示出“管”已成为“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要推动政府重审批轻监管的思维方式逐渐向重视动态监管、重视审管融合和平衡发展转变,促使改革向纵深发展。

(作者:魏巍,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研究员;潘婷,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2022年4月1日 天津日报 第10版

链接:http://epaper.tianjinwe.com/tjrb/html/2022-04/01/content_160_5941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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