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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鼎娱乐“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自习室安排”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9-04

为给学生提供安静、整洁、安全的自习环境,最大限度提高自习室使用率,保障正常的教学活动,特此通告全体同学:

一、本学期学生自习室安排

1.图书馆自习空间

图书馆共4000个座位可供本校学生阅览自习使用。具体分布为:A区1—3楼、B区3--9楼。学生须持一卡通入馆,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

2.固定(全天开放)自习室

劝学楼C区11间教室(C402、C403、C404、C406、C407、C501、C502、C503、C504、C506、C507)作为本学期固定自习室(9月9日启用),出于安全考虑,每间已最大限度标准配置80套座椅,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2:00。

3.部分时间段自习室

劝学楼C区三楼的6间教室(C301、C302、C303、C304、C306、C307),晚上作为自习室使用。开放时间为每天18:00-22:00。

4.不确定时间段(教室没课时)自习室

本学期课表将于第二周对外公布,同学们可通过张贴在教室门外的课表选择自习室。

遇课表调整、大型考试、学生活动等事宜时,教务处将自习室的变动情况及时公布。

二、自习室管理制度

1.自习室只允许本校学生学习使用,禁止外校学生使用。到自习室自习的同学须携带一卡通。每晚22点前结束自习。

2.保持自习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和吃零食。

3.自习室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占座,离开自习室必须做到人走桌空,物品丢失、损坏责任自负。

4.爱护公物,不得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

5.自习室内严禁吸烟,不准使用蜡烛,不准私拉接线板使用电器。

6.严禁擅自挪用周边教室桌椅,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准随意搬入或搬出桌椅、不准随意变动座椅的摆放模式。

7.不准自备桌椅进入教室自习。

三、违反制度处理办法

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文件规定,新鼎娱乐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相应处分。

1.对于自备桌椅、将自习室桌椅搬出或搬动周边教室桌椅进入教室自习的同学,能够主动认识错误,并未影响到正常教学的,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2.对于自备桌椅、将自习室桌椅搬出或搬动周边教室桌椅进入教室自习的同学,拒不接受批评教育,干扰、阻碍新鼎娱乐管理人员依校规校纪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对于搬动周边教室桌椅进入教室自习,造成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4.对于在教室内吸烟、使用蜡烛、私拉接线板使用电器的同学,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对于违反其它方面校规校纪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教务处 学生处 后勤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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