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天师大欧洲文明研究院侯建新教授的论文《中世纪与欧洲文明元规则》在《历史研究》发表
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侯建新教授的论文《中世纪与欧洲文明元规则》在《历史研究》2020年第3期发表。该论文是天津师范大学资深教授侯建新先生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欧洲文明进程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
该论文指出,历史上的欧洲文明即今天的西方文明,又称北大西洋文明,是当今世界主要文明之一,也是我们必须打交道的重要文明。所谓欧洲,基本是文化意义上的欧洲,“大航海”以后欧洲移民在美洲和大洋洲建立起来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虽远离欧洲本土,依然同根相连,叶枝相牵而成为欧洲文明的组成部分。西方文明的空间维度有一定的迁动性和扩张性,未必与自然地理上的欧洲合一。
欧洲文明的时空维度
本篇论文主要回答了何谓西方文明?国人对西方文明的认识始于近代鸦片战争的惨痛,以为坚船利炮是强大之本,后来扩展到制度,遂有维新变法之举。物质、制度固然重要,然而实际上欧洲文明确立,更是一种观念积淀和社会共识的产物。为此,作者首次提出欧洲文明研究中“元规则”(meta-rules)概念。欧洲文明“元规则”类似“胚种”,内涵高度稳定,是欧洲公共生活中深层次、始基性规则系统,渗入法律和政治制度层面,是决定规则的“规则”。其文明内核,并非如通常认为的那样,产生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而是形成于中世纪中期。在12、13世纪,法学家们发展出强有力的权利话语体系,大体包括:“财产权利”、“同意权利”、“程序权利”、“自卫权利”和“生命权利”等五方面内容,这些元规则根植于自然权利,不可剥夺,也不可让渡,明确而透明,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从而奠定西方文明基础,使西方成为西方。
欧洲中世纪
误读西方文明的另一个表现是,讲欧洲文明,“言必称希腊”,认为西方始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似是一场吕梁大梦,直到文艺复兴,才光复古典理性。事实上,欧洲文明是肇始于中世纪的次生文明。它采纳古典的、基督教的、日耳曼的某些元素,却与之有本质区别。多种文明元素熔于一炉,经过长期痛苦的磨合,至中世纪中期,西方文明内核方基本孕育成形。西方文明是多种文明互动的产物,并非原生型文明。
《大宪章》手稿
本篇论文同时指出,元规则没有使西方成为一片净土,元规则本身即存在深刻的内在矛盾。中世纪的农奴制、近代殖民侵略、两次世界大战,以及今天的“欧洲病”等等,这些事实都铭刻在西方文明历史上。即使“天赋人权”旗帜下的主体权利,也不是推之百世而不悖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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